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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辽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和《辽阳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管理办法》的决定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18 03:02:39  浏览:9437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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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辽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和《辽阳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管理办法》的决定

辽宁省辽阳市人民政府


辽阳市人民政府令

第128号



关于废止《辽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和《辽阳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管理办法》的决定



市政府经研究,决定废止《辽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辽阳市人民政府令第81号发布、第106号修订)和《辽阳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管理办法》(辽阳市人民政府令第82号)。




市长 王正谱

201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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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阳市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咸阳市人民政府


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阳市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

咸政发〔2009〕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咸阳市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暂行办法》已经2009年4月27日市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五月十四日

咸阳市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科学监测和客观评价县域经济社会的发展情况,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根据《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暂行办法》,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统筹城乡经济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城镇化、工业化、产业化和特色经济、民营经济、园区经济、劳务经济及环境保护和社会事业发展等重要任务,促进农民增收和财政增收,实现富民强县。科学运用全省县域经济考核结果,调动各县市区加快发展的积极性,促进我市县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加快建设西部强市和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步伐。
第三条 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坚持经济与社会事业统筹发展的原则,突出经济监测考评;坚持全面和重点相结合的原则,突出重要工作监测考评;坚持近期和长远相兼顾的原则,突出各县市区加快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实绩;坚持科学真实、公正可比的原则,推动和引导县域经济提高质量,优化结构,加快发展。
第四条 县域经济社会是指在县域范围内以城镇为中心、农村为基础,由各种经济成分有机构成的一种区域性经济社会。根据全省确定的范围,我市的三原县、泾阳县、乾县、礼泉县、永寿县、彬县、长武县、旬邑县、淳化县、武功县、兴平市共11个县市参与全省县域经济社会监测考评,秦都区、渭城区参与全省城区经济社会监测考评。
第五条 全市监测考评指标主要包括经济发展指标、经济结构指标、社会发展指标、生态环境指标四大类,其中县域经济监测考评指标为31项;城区经济监测考评指标为30项。
第六条 经济发展指标包括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总收入、城镇固定资产投资额、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人均财政总收入、地区生产总值增长速度、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财政总收入增长速度和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等。
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总收入、城镇固定资产投资额是国民经济发展的综合性指标,是一个地区社会生产活动成果和经济发展水平的体现,具体反映县域经济规模、综合竞争能力、项目带动和发展后劲,是监测考评县域经济的基础性指标。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人均财政总收入主要反映一个地区的经济水平。采用人均指标体现监测考评工作的可比性和公正性,是经济指标监测考评工作的重点。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速度、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财政总收入增长速度和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主要反映各县域单位经济发展的潜力和工作实效。
第七条 经济结构指标包括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比重、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城镇化率、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等。
第八条 社会发展指标包括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农村社会保障覆盖率、城镇社会保障覆盖率、每万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数、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财政支出中农、科、教、文、卫和社会保障支出比重、公众安全感满意率、有线电视入户率、初中毕业升学率、人均城镇维护建设资金支出等。
第九条 生态环境指标包括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总量减排、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农村安全用水普及率、常用耕地面积指数等。
第十条 直接采用全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考核结果,对比上年考核位次确定当年的位次变化情况。
第十一条 年度监测考评结果经县域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进行通报,并向社会公布,公布时间为次年7月15日前。
第十二条 监测考评指标数据除来自统计部门外,还涉及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卫生、广电、安全生产监督等多个部门。监测考评指标数据统一由各级统计部门组织进行采集、审核、汇总并上报。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相关指标数据的采集、审核,并按要求报同级统计部门。
第十三条 对于监测数据质量,各县市区统计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对填报的源头数据要进行认真核实,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数据上报前,须经政府主要领导签字认可。市统计局每年按一定比例对各县市区上报的监测指标数据进行质量抽查,抽查结果将作为评定监测数据质量的依据。
第十四条 市统计局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对各县市区上报的有关指标数据进行联合审核,数据审核无误后上报省统计局。
第十五条 在全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考核中,与前两年排名中最好年份相比位次前移者,给予进位奖,分别授予年度“咸阳市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争先进位奖”和“咸阳市城区经济社会发展争先进位奖”称号,并以市政府名义进行通报表彰。
从2009年起,设立工业化发展监测考评单项奖,对县域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快的前2名县市区,进行通报表彰和奖励。
对在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稳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口和计划生育、节能降耗等某一方面被“一票否决”的县市区取消表彰奖励资格。
第十六条 市政府设立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奖励专项资金,对年度通报表彰的争先进位奖和工业化发展单项奖前2名县市区进行奖励。奖励办法分别为:对首次进入全省“十强县”和“五强区”的县市区各奖励500万元;对保持在“十强县”和“五强区”中的县市区,以奖励100万元为基数,对照上年位次,每进1位增加奖励20万元,每退1位减少奖励20万元,减完为止。在全省县域经济年度考核中,与前两年排名位次最好的年份相比,排名在11-20名的,每前移1位,奖励20万元;21-30名的,每前移1位,奖励10万元;30名以后的,每前移1位,奖励5万元。在全省城区经济考核中,与前两年排名位次最好的年份相比,排名在6-10名的,每前移1位,奖励20万元;11-15名的,每前移1位,奖励10万元;15名以后的,每前移1位,奖励5万元。对进入全省工业生产增长速度快的前10名的县市区各奖励20万元;对在全市工业生产增长速度快的前2名县市区各奖励10万元。以上奖励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市财政局按照市政府通报表彰决定和审定的奖励金额及时下达、拨付。
第十七条 全市的监测考评工作由市统计局组织实施,市级各相关部门配合。市统计局设立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办公室,具体负责县域经济监测考评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统计部门成立相应机构或指派专人负责行政区域内监测数据的搜集、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
第十八条 县级统计部门次年3月底前将本级监测考评数据上报市统计局,市级统计局审核、汇总后于次年4月15日前上报省统计局。
第十九条 各级政府应将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工作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整体规划。不断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在监测考评工作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保障。监测考评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以确保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工作正常进行。
第二十条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必须依法提供客观真实的监测基础数据。对填报数据不实、弄虚作假和未按规定履行审查职责的,要按照《统计法》依法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各级统计部门要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统计调查体系,健全统计调查网络,加强统计标准化、现代化建设,提升统计人员业务能力,确保监测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咸阳市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暂行办法》(咸办字〔2007〕69号)同时废止。




刑事审判简易程序书面审构想

宋成元 王方顺


内容提要:为了使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件的审理更加简便、快捷,建议设立书面审制度。本文围绕设置刑事审判简易程序书面审制度的必要性、设想、价值取向三方面进行了探讨。
主题词:刑事审判 简易程序 改革构想
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解释在第二审程序中已出现了有关书面审即不开庭审理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对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后,合议庭认定的事实与第一审认定的没有变化,证据充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近几年来,随着人民法院审理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件数量的大量增加,广大刑事法官肩上的审判任务的日益繁重,如何对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件实行更加简便、快捷的制度进行审理这一问题逐渐提了出来。笔者认为,有必要设置刑事审判简易程序书面审制度,以提高刑事审判的效率。
一、设置刑事审判简易程序书面审制度的必要性
1、近年来,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受案数量大大增加,审判任务愈来愈繁重,有必要设立一种快捷的审判程序审理案件,让法官空出时间从事其他工作。比如东营市近两年来说,2002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770件1143人,审结792件1182人,未结案件49件74人。2003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690件1097人,审结678件1058人,未结案件61件113人。据统计,东营市两级法院刑事法官仅有20名左右,他们在审理案件之外,还要完成院里下达的大量的行政性事务。那么如何在非常有限的工作时间内提高效率,将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呢?笔者认为在刑事审判简易程序中设立书面审程序将是一大捷径。
2、“公正与效率”这一人民法院永恒的主题要求在刑事审判简易诉讼程序中设立书面审制度,使刑事诉讼提速。公正与效率既是新世纪人民法院的不懈追求,也是每一个公民的热切企盼,是法治时代不同社会阶层共同的价值取向和精神境界。在此,尤其要考虑一下效率这一词。效率又称效益,泛指日常工作中消耗的劳动量与劳动效果的比率。效率遵循的一般宗旨是以少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或者以同等资源的耗费取得最佳效果。而司法效率是指通过充分、合理运用司法资源,降低司法成本获得最大的成果。效率作用于司法程序上应包含三个基本要点:一是迅速性,以解决诉讼迟延问题;二是便捷性,以解决诉讼程序繁琐问题;三是经济性,以解决诉讼成本问题。为了有利于提高办案效率,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及时、尽早结案,我国刑诉法专门设立了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由独任审判员一人开庭审理。现代世界各国的刑事审判程序中,都规定有简易程序。在美国,法院开庭审判之前,如果被告人作认罪答辩,法官确信这种答辩出于自愿,而且被告人懂得其后果和意义,一般情况下则不再开庭而对被告人迳行课刑。如将上述制度引入我国刑事诉讼法,将会大大提高审判效率。
二、刑事审判简易程序书面审制度的设想
1、适用条件。并不是所有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均适合该制度。实行该制度,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控辩双方对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无任何争议。如控辩双方提出一点争议之处,即使对案件定性及量刑毫不影响,也不能适用该制度。二是人民检察院建议或同意且被告人同意的。人民检察院建议适用该制度的,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可以实行该制度,但必须征得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同意。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如认为该案符合条件,必须征询控辩双方的同意后才能适用该制度。三是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了具体的量刑建议,人民法院认为合理的。四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适用该制度。五是自诉案件不适用该制度。
2、审理期限。实行该制度,应规定较短的审理期限,才能充分体现审判效率。规定审理期限为5日。
3、审理模式。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如案件符合刑诉法规定的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条件,经人民检察院建议或同意,办案法官可以在立案当天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和展示所有涉案证据,并征询他(她)是否同意实行该制度的意见,如对案件所有事实和证据无任何异议,并同意实行该制度,且对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无异议。办案法官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当即对其宣判。如条件允许,可当即送达判决书。如条件不允许,可在次日将判决书送达被告人。
4、取消该类案件被告人上诉权和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权,实行一审终审制度。因为控辩双方对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无任何争议,且人民检察院提出了具体的量刑建议,被告人无异议,对于人民法院的判决人民检察院或被告人没有抗诉或上诉的可能和必要。如有特殊情况,可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对该案进行审理,以从审判监督程序这一角度对该类案件进行救济。
5、实行该制度,对其他未具体规定的程序与一般简易程序相同。
三、设置刑事审判简易程序书面审制度的价值取向
1、设置刑事审判简易程序书面审制度,相对于开庭审理制度来说,具有如下优越性:一是审理期限大大缩短。由一般简易程序的20日缩短到5日,为法官办案节省了大量的时间。二是审判效率大大提高。因为实行该制度,不需要开庭审理,如控辩双方同意,在送达起诉书时当即可向被告人送达判决书,审判效率得到惊人的提高。三是司法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节省。一般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必须经过开庭审理,就会出现开庭前书记员要张贴开庭公告,如被告人在押的,书记员要填写派警单,法警要去提押被告人,开完庭后法警要将被告人送回等等许多琐碎的事情。实行该制度,对法院来说,简化了办案程序,使审判人员不被繁琐的程序所累,利用相当短的时间就能审结一件案件,抽出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审理好案件,也达到了节约人民法院人力、物力、财力的目的。2、适用书面审制度审理刑事案件,对当事人来说,因该制度程序较简单,这样可促使审判人员提高办案效率,严刹“拖拉办案风”,减少了当事人的讼累,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适用书面审制度审理刑事案件,对社会来说,因刑事被告人能在较短时间内得到依法处理,当事人间的纷争能在比较短的期限之内得到圆满解决,会达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作者单位: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县人民法院)